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1-01-21 16:54:00
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已于近日公布2021年选派简章,2021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人员27000名,具体项目、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请方式:除浙江大学人员外,我省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浙江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四、申请材料: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
请各单位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须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有无违法违纪记录加以说明,对思想政治方面存在问题的,坚决不得推荐),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申请表、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统一发至师资管理邮箱szgl@zufe.edu.cn,申请人所在部门还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
五、申请受理时间安排: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前两天。例如“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则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4月28日(遇节假日则为该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项目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开网后补充其余部分),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办法另行通知。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项目申报时间有较大变动,部分项目申报时间重合。为确保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申请人可以在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七、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申报人员及各推荐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浙江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八、自2014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请各单位加强公派出国管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浙江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存在派出前无要求、派出后无跟踪监督等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或暂停该单位公派出国项目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张斌,电话:87557316。
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已于近日公布2021年选派简章,2021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人员27000名,具体项目、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请方式:除浙江大学人员外,我省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浙江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四、申请材料: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
请各单位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须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有无违法违纪记录加以说明,对思想政治方面存在问题的,坚决不得推荐),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申请表、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统一发至师资管理邮箱szgl@zufe.edu.cn,申请人所在部门还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
五、申请受理时间安排: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前两天。例如“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则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4月28日(遇节假日则为该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项目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开网后补充其余部分),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办法另行通知。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项目申报时间有较大变动,部分项目申报时间重合。为确保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申请人可以在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七、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申报人员及各推荐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浙江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八、自2014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请各单位加强公派出国管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浙江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存在派出前无要求、派出后无跟踪监督等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或暂停该单位公派出国项目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张斌,电话:87557316。
人事处
2021年1月20日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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